养殖棚内亿元产业“蜗居”,暗藏虚开大案!
日期:2020-04-10
齐全的资料、工整的账面、真实的货物装卸照片等物流信息……一切都“符合”税务机关管理要求和财务要求,以为天衣无缝,原来都是假象......
【案件起因】
某市国税局接到上级下发的高风险企业检查任务,要求该局对5户从事皮毛加工、销售的企业开展税收检查。该局迅速成立专案组,调取5户企业登记的基本信息发现,这5户企业中,4户从事皮革加工,1户从事皮毛购销,且其中4户企业注册和生产经营地址位于同一地址,办税人员也为同一人。专案组又对5户企业申报数据做了汇总统计,发现从2014年8月~2016年3月,一年半的时间里,5户企业累计开票金额近4.6亿元,缴纳税款180万元,税负仅为0.39%。种种迹象表明这些企业可能背后存在问题,检查人员决定实施进一步检查。
【案件稽查】
1. 初查:亿元产业“蜗居”郊区养殖棚
考虑到5户企业关联度较高,企业人员之间往来可能比较密切,为了防止企业之间通风报信,专案组决定,当天下午统一对5户企业实施入户检查。检查人员发现,5户企业中生产规模较大的A、B、C三户企业都“蜗居”在郊区的2个养殖棚内。企业的生产区域隐蔽,在检查人员实地查看时,负责人出门迎接后迅速将门反锁,显得十分谨慎。
A、B、C三户企业主要从事牛皮加工销售,检查人员调取了其账簿资料,发现按照收购发票数据显示,3户企业一年多时间内竟然收购了60万张牛皮,整整是该市统计部门发布的本地牛屠宰量的10倍。
产值近5亿元,收购牛皮数量是本市年产量的10倍,如此大规模的产业,为何隐蔽在偏僻简陋的养殖棚内?检查人员决定进一步查看账务资料。
2. 再查:企业账务“规范”,资料“齐全”
实地查看后,专案组确认,疑点企业的确存在一定的生产设备和工人,但其生产能力有待核实。检查人员以C企业为样本,在互联网上查询了皮革鞣制加工的流程和配料,试图通过投入产出比测算其真实生产能力。但由于相关配比和生产周期难以掌握,所耗用水、电均无明确指标,专案组未能通过测算掌握企业真实产能。
更让检查人员困惑的是,由于皮毛购销、加工企业被该省国税局确定为高风险行业,各管理分局对其管理严格,要求企业每个月报送购销合同、过磅单据、过路费票据复印件、承运人员相关资料和产能报表,甚至要求企业提供车辆运输前货物装卸的照片。在这样严格的管理要求下,5户企业几乎不受影响,均能按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送各类资料。
为了摸清底细,检查人员再次梳理了企业货物运输、入库、生产和销售账面记录,以及账簿、凭证和货款支付等基础资料。然而,5户企业账务“规范”,并未发现明显问题。
3. 追踪:资金流、货物流显现虚开真相
账面上无法看出涉税问题,专案组把注意力转向了企业的资金流。银行对账单反映,企业资金进出较为频繁,同一笔资金在当天入账后即马上转出,几乎无银行存款或现金余额。
专案组整理5户企业的9个对公账户,结合虚开资金“时间跨度小、空间跨度大”的特点,初步筛查出27个疑点账户,并从银行方面获取了近20万条资金流信息。检查人员耗时1周,梳理海量资金流信息,终于使资金流向与受票企业区域的对应关系逐步明朗,资金回流至受票企业区域路线图完全确定。
在部分专案组人员对资金流实施追踪的同时,另一组人员围绕涉案企业收购业务和皮革销售展开调查。他们发现,A、B、C和D企业均为通过23个外地商贩收购原皮,收购资金直接支付给商贩,收购发票内的农户名称也为上述商贩。由于这些商贩不属于本地户籍人员,税务机关难以核实其业务真实性。
面对障碍,专案组再次调整思路,对皮革销售的承运人开展调查。根据企业记录的承运人员信息,通过努力,专案组找到了部分承运司机。有的司机称,从未运输过皮革;有的司机称,虽然拉运过皮革,但仅仅是在厂区拉运皮革过磅,随后又将皮革卸在厂区,从未向外地运输。“事后,对方支付了800元的‘运费’。
与其他4户企业不同,E公司收购发票开具的对象为本市农户,专案组走访调查了能够联系到的农户,得到了“从未销售过牛羊皮”的答复。
至此,案件水落石出。
【案件处理】
该市国税局将5户企业涉嫌发票犯罪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涉案的马某、康某和郭某采取了边控措施,防止涉案人员出境,并冻结其资金185余万元。市国税局已向受票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发出105份《已证实虚开通知单》,最大限度地挽回国家经济损失。
【案例启示】
案例中,企业伪造购销合同,虚构物流信息和收购业务,交易资金通过网银层层转账,回流至受票企业区域或异地,涉嫌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最后受到税法严惩!
从稽查重点来看,一是同一企业投资人、存在密切关系的人,在同一区域设立业务相同或相关的多个企业,或者重要人员在同一区域设立的、业务相同或相关的多个企业任要职;二是税负率低;三生产能力与实际产能严重不符;四是开票量与产能不符;五是运输费或运输情况与产销量不符;六是资金通过网银层层转账后形成回流。这些都是虚开发票明显的特征,是稽查的着眼点。
从稽查手段来看,一是税务稽查实行上级筛选高风险企业下发下级重点稽查的方式;二是筛选地域相近、企业重要负责人存在重叠、业务相关的同类企业,核查业务关系、资金流向;三是实地核查产销实际情况以及业务关联费用的真实情况。虚开发票的真相必将被揭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