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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快递收派服务是否免征增值税?

日期:2020-06-11

     问:某快递公司通过签订委托协议,作为委托方实际向居民派送的快递收派服务,是否可以免征增值税?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第五条规定,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根据上述规定,快递公司直接接受居民个人委托并实际为其提供收派服务,付款方为居民个人的,可以按照8号公告的规定适用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不直接接受居民个人委托,而是根据合作协议接受其他快递公司委托提供收派服务,收派服务的收货方为居民个人的,也可以按照8号公告的规定适用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