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购销合同免印花税吗?
日期:2020-06-17
问:农产品购销合同是否有免征印花税的规定?
答:《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纳印花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通知》(财税[2008]81号)第四条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本通知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根据上述规定,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均免征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