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设备支付款项,汇率不同产生的差额如何处理?
日期:2020-09-03
问: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进口一台设备已支付90%的货款,10%未支付,按购入时汇率折算人民币计入固定资产且剩余未支付的设备款挂账应付账款,现在支付剩余未付的设备款因汇率不同产生的差额如何处理?
答:《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2006)》(财会[2006]3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与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2006)》(财会[2006]3号)第二条规定,借款费用是指企业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第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第五条规定,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根据上述规定,国外进口的设备需要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支付设备款产生的汇兑差额应予以资本化,需要调整固定资产原值,否则支付设备款产生的汇兑差额应予以费用化计入财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