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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医保报销大变化!单位缴费部分不再计入个人账户,普通门诊也能报销

日期:2020-09-03

     关于医保的一个重磅消息来了,事关每一个参加医保的小伙伴。8月26日,国家医保局正式向社会公布《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意见拟规定普通门诊费用医保可以报销,报销比例从50%起步。同时,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也将有变,医保单位缴费部分不再计入个人账户,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小伙伴们可能慌了,那我个人账户的钱是不是就变少了呀,对我以后使用医保影响大不大呢?福利啥的会降低吗...别急,想了解具体哪些新变化?详细解读来了。

  一、新增:普通门诊费用医保也能报销了

  覆盖范围:包括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在内的全体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支付范围: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新增待遇);

  支付比例:50%起步,并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

  支付政策:针对门诊服务特点科学测算,与住院支付政策相衔接;

  简单点来说就是看门诊也能报销了,下一步将逐步扩大由统筹基金支付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并随着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健全,探索有病种保障向费用保障过渡;同时,门诊开展比住院更经济、方便的特殊治疗,可参照住院待遇进行管理。

  二、调整:职工医保账户计入办法微调

  在职职工计入办法是:个人缴费计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计入水平:个人缴费基数2%以内

  退休人员:计入办法原则上有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

  计入水平:基本养老金2%左右测算

  改革后,参保人个人账户现有的钱不变,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的结构更加优化,保障能力更强;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水平提高;当期新计入个人账户的钱减少,用来加强门诊保障;同时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拓宽。

  三、扩大:个人账户能给家人用了

  改革后,享受人群将从参保人本人扩大到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扩大支付范围:从原来只能支付职工本人的医疗费用,扩大到,支付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另外,还将探索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等的个人缴费。

  四、个人缴费是不是会增加?

  很多小伙伴关心的个人账户是不是废了的问题?

  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司副司长介绍,改革后,不仅医保待遇不会减,同时也不增加个人缴费。“我们提高门诊保障水平,是通过优化个人账户的结构,增强做大统筹基金,同步扩大基金的保障范围,把门诊小病纳入到保障范围。让老百姓对身边的医疗服务放心、满意。”国家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司副司长说。

  对于改革前医保个人账户的积累资金,樊卫东解释,改革前个人账户积累的资金仍归个人所有。在使用上,原来执行什么政策,还执行什么政策。“原来的那部分不作改变;改革也绝不是个人账户存废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