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纳税申报表》是否发生变化?
日期:2020-09-07
问:2020年9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开始实施,《资源税纳税申报表》是否发生了变化?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4号)解读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本公告修订了纳税申报表,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资源税法统一规范了应税产品的税目、征税对象等税制要素。根据资源税法的新要求和新规定,对资源税纳税申报表进行了全面修订,在基本保持原有表单逻辑结构的基础上,对表内数据项进行了精简。
修订后的资源税申报表分为1张主表、1张附表,较原申报表减少了2张附表、24项数据项。纳税人在申报缴税时,先填写附表数据项计算资源税计税销售数量、计税销售额和减免税税额,再将结果代入主表,计算应纳税额。进行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在填写附表数据项后,系统自动将结果导入主表,计算应纳税额。各地已在电子税务局中更新了申报模块,能够满足纳税人线上“非接触式”办税需求。
根据上述规定,资源税法自2020年9月1日起实施,纳税人应按修改后的《资源税纳税申报表》申报资源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