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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集中研发,子公司分摊的研发费可以加计扣除吗?

日期:2020-10-20

       问:公司为集团下属子公司,集团集中研发发生的研发费用,我公司需要分摊一部分,这部分研发费用可以享受加计扣除吗?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企业集团根据生产经营和科技开发的实际情况,对技术要求高、投资数额大,需要集中研发的项目,其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按照权利和义务相一致、费用支出和收益分享相配比的原则,合理确定研发费用的分摊方法,在受益成员企业间进行分摊,由相关成员企业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所在的集团的集中研发,符合上述规定的,贵公司分摊的研发费可以加计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