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补”中的税收风险
日期:2020-11-03
您单位有餐费补贴吗?是以哪种形式发放的?您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正确吗?会计处理如果不正确可能会引发税务风险哦。一起来看看关于餐补中可能存在的涉税风险?
(一)按月按标准以现金形式发放餐费补贴
案例:甲公司每月为员工发放400元午餐补助,要求员工拿票报销。
1、甲公司会计处理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银行存款
正解: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2、税收风险
(1)企业所得税
企业以现金形式发放的职工餐补如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且符合工资薪金相关规定的,可作为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如不符合工资薪金相关规定,但符合职工福利费相关规定的,可作为福利费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2)个人所得税
餐费补贴属于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所得,不是免税福利,应并入工资薪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企业自办内部食堂,每月拨款给食堂。
1、会计处理
(1)向食堂拨付备用资金
借:其他应收款-食堂
贷:银行存款
(2)食堂报销费用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其他应收款—食堂
2、税收风险
(1)企业所得税
①职工福利费应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未按规定会计处理,存在纳税调整风险。企业食堂应该设立单独的辅助账核算食堂收支,用以核算食堂的开支。月末,食堂依据辅助账核算的属于企业的支出,开具食堂结算收据给财务部,财务部依据结算收据记账。
②食堂辅助账要明细记录食堂收到的拨款、购买食材的支出、收取的职工费用,以备企业财务和税务的检查。企业列支入账的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按税法规定的扣除比例工资总额的14%在税前扣除。
③内部食堂收取员工就餐费用,不作食堂收入处理,而应直接冲减食堂成本费用。因为企业内部非独立核算单位相互提供的劳务,不构成增值税纳税义务,向职工收取的费用无须纳税。
④食堂虽然是作为辅助核算账务,但其核算仍必须符合国家税法规定,所有的采购活动必须取得正规发票(小额零星业务除外)。否则,在以后的税务检查中,不合规单据将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需要做纳税调增处理,并予以处罚。
(2)个人所得税
对于集体食堂的伙食经费,属于集体享受,一般无法分割到个人头上,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与外部食堂合作,企业按职工就餐的次数进行结算。
1、会计处理
收到外部食堂结算票据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2、税收风险
(1)企业所得税
企业凭与外部食堂签订的明确伙食补贴标准的承包协议、外部食堂开具的发票等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2)个人所得税
外部食堂若集体享受、可分割到个人头上、人人有份的,应征收个人所得税。若无法分割到个人头上,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