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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红灯:大额“咨询费”赶紧止步!

日期:2020-11-06

      近年来,企业列支大额咨询费,已经成为税务稽查的重要疑点、必查事项,但因咨询费而被查的企业仍然比比皆是,到底是为什么呢?就和小编一起看看这个稽查案例也分析一下到底风险有多大!
      咨询费是企业就相关事项从咨询人员或公司获得意见或建议而支付的报酬。如向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而支付咨询费,向税务师咨询相关税务问题而支付咨询费,向保险经纪人咨询相关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问题而支付咨询费等。这些支出表面看来都与企业的经营相关,是企业的正常费用,但也因此被滥用,成为虚开发票高危项目之一。具体情形包括:
      情形一:虚构咨询事宜,虚开大额咨询费发票,套现企业资金存入个人账户,作为公司账外资金;
      情形二:虚构咨询事宜,虚开大额咨询费发票,套现企业资金存入投资者账户,以此代替分红,偷逃个人所得税;
      情形三:虚构咨询事宜,虚开大额咨询费发票,开票单位收取一定比例手续费后汇入指定个人账户,形成账外账;售票单位据此补充无法取得发票的成本费用支出或者直接虚增成本费用,虚抵进项税额,并作为税前扣除的凭据;
      情形四:在接受贷款服务时,以咨询费名义向贷款方支付利息支出,取得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情形五:虚构虚构咨询事宜,虚开大额咨询费发票,代替工资薪金,偷逃个人所得税。
  .........
      以上各种手段虚开、虚列咨询费,都会严重影响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导致国家税款流失。因此,税务稽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遇到大额咨询费,几乎都是第一时间在脑海中亮红灯,十有八九是虚构业务,必查无疑!
      来看看下面的案例:
      某市稽查局稽查人员在对市内企业的进项筛查时,金三系统预警,该市F公司申报的财税数据,毛利率与同行业水平基本持平,但增值税税负率、所得税贡献率明显低于同行业水平。随即查看财务报表数据,发现单位管理费用的比例高于同行业很多,进而从电子底账库调阅了企业获取发票的信息,发现审2019年8月,该企业通过北京X公司取得咨询服务费发票两张,分别为400万元、490万元。企业为何要向X公司支付890万元大额咨询费?
  职业敏感让稽查人员觉得这两张咨询费发票十有八九为虚开,因此决定实地稽查。随即稽查人员来到F公司,要求提供这两笔咨询费的凭证及附后的详细原始附件资料。
  审阅原始附件发现:790万元服务费由9张增值税普通发票组成,由北京X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开具,凭证附件的银行转账支票存根联表明,F公司于8月31日将890万元汇入了北京X公司账户。
  稽查人员随后对F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解释其原因。F公司负责人的解释是,因为北京X公司为其策划并代理了一个借款业务项目,这是按照市场行情向其支付的中介服务费。但稽查人员没有轻信对方的解释,继续对业务各方信息进行审核分析。
  最终,该市税务机关在北京市税务机关的大力协助下查实,F公司采用假发票入账、伪造银行转账存根等方式,虚构与北京三家企业的咨询服务业务,虚列成本,共隐匿收入1200万元。
  针对该企业违法行为,税务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1倍罚款共计800余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
      案例启示:
      实务中,不法纳税人认为,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就可以在税前扣除。咨询对于每个企业来说都或多或少的需要,是与企业收入相关的支出,而税务局对咨询费是否合理、是否真实、是否合法难以判断,于是就钻这个空子,通过虚开咨询费发票来虚抵进项,虚列费用税前扣除,偷逃税款。
  所谓合理的咨询费,咨询成果可能就是一页纸,其价值却难以衡量,所谓“画一条线只值1美元,但知道在哪里画一条线值9999美元”。
  所谓真实的咨询费,若双方合同、咨询成果、真实发票、支付凭证一应俱全,没有证据表明该咨询活动是虚构的,稽查人员只能默认其咨询费真实,除非开票单位已走逃、失联、或被查虚开。
      所谓合法的咨询费:稽查人员只能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询平台查验发票的真伪、开具发票单位纳税状态是否正常;只能判断一项支出是否违反税法,没有权力也没有能力判断其是否违反其他法律。比如,《广告法》、《建筑法》等。
      上述案例中的F公司就是通过虚开咨询费发票偷逃税款的典型案例。
      企业除不恶意虚开或取得虚开发票,应从哪些方面防范被税务局稽查呢?
      首先,企业在取得咨询费发票时,应查询开具发票单位纳税状态是否为“非正常”。如果是“非正常”状态,该发票不能作为报销凭证,更不要支付款项。这种情况的出现,通常是暴力虚开的明显特征,开票方一般是在设立公司2、3个月内走逃,给企业带来很大风险。
      其次,企业要求咨询服务单位提交专业资质、人员专业能力及简介等证明资料;双方单位联系人、电话等信息也需要保留。
      第三,咨询事项要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有直接的相关性;支付的咨询费金额要符合通常咨询业务的咨询价格,符合企业的经营规模所需,符合企业效益原则。
      最后,企业要将咨询事项、签订的合同、完成项目计划、时间、人员安排,支付款项方式、成果体现方式(如方案、报告等资料)的存放地点和保管人,以及后续针对咨询事项的实施、调整、效果等情况资料,进行统一收集保管和存档。
    企业财务人员在核查咨询费支出时,将上面所述相关资料核对并留存,对该交易事项综合分析和研判后,有充分的事实证明属于真实交易,可处理该份发票的入账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