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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技能培训,属于什么服务?

日期:2020-12-02

       问:公司为提供员工技能,安排服务型员工去外单位参加技能培训,应取得什么服务的发票?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后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一条第(七)项规定,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其中,教育医疗服务包括教育服务和医疗服务。教育服务,是指提供学历教育服务、非学历教育服务、教育辅助服务的业务活动。非学历教育服务,包括学前教育、各类培训、演讲、讲座、报告会等。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员工接受各类技能培训,应取得开具内容为“生活服务—教育医疗服务—非学历教育服务“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