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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脸识别”背后的虚开链条

日期:2021-01-16

     “请眨眼、请张嘴”“人脸识别成功”……人脸识别验证技术,为人们的消费和生活带来了便利。疫情期间,为方便纳税人办税,很多省份税务机关引入该技术推出了“非接触式”办税服务。但一些不法人员却盯上了它……

  【案情起因】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为方便纳税人办税,某省税务机关应用人脸识别验证技术,通过12366网站、电子税务局等4个途径,向纳税人推出了线上“非接触式”企业税务登记办理服务。2020年3月,该省税务局风险管理部门在对后台数据进行日常监控时,发现实名认证系统后台照片库中,有8张“人脸”非常诡异。这些“人脸”的五官看起来有些别扭,外貌像女性,但其匹配的身份证号码却为男性,并且这些“人脸”的动态画面很不自然,存在拼接痕迹。税务人员经检视发现,这几张人脸都已完成了企业登记的实名认证手续。这一反常现象立刻引起了税务人员的警觉。

  这些人在实名认证环节做手脚的目的是什么?背后是否隐藏着涉税违法行为?税务风险分析部门迅速将线索推送给了稽查部门。

  【案件稽查】

  第一步:奇怪“人脸”识别,发现认证信息疑点

  接到线索后,税务局稽查局首先对这些实名认证“人脸”所对应的企业税务登记信息开展追溯分析,沿着“人脸”信息—人员身份信息—所在企业信息这条路径追索后,发现这些“人脸”于3月10日通过实名认证后,在随后的1周时间内,分别成为了W商贸公司、M商贸公司、S商贸公司等7家新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财务人员,并且存在交叉任职情况。

  检查人员分析这些企业开票信息发现,7户商贸企业中有3户企业在3月18日申请领用7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当天晚上即以螺纹钢等普通建筑材料作为品名,全部顶额开具给下游的X企业,涉及金额近750万元。螺纹钢等材料的这些购销业务无论从成本核算还是购销便捷度来说,都有违常规,十分蹊跷。

  奇怪的认证“人脸”,异常的企业行为,结合虚开违法特征和初步核查的情况,检查人员认为,这些异常状态,很可能是违法人员通过冒用他人身份及人脸信息,实施虚假网络认证,利用空壳企业从事虚开违法活动。

  第二步:大数据溯源“画像”,追出可疑人员信息

  税务局稽查部门立即联合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抽调人员成立专案组,对案件立案调查,决定重点从实名认证、发票领用和开具等环节入手实施调查,追踪隐藏在这些“变脸企业”背后的控制人。

  根据调查方案,专案组兵分几路,结合金税三期系统中的涉案数据,运用信息比对和分析等技术手段对“变脸企业”及相关人员进行“定位”和“画像”。

  专案一组综合软件系统后台数据库日志等痕迹数据,结合涉案企业实名认证时提供的10个手机号码信息,追查号码使用人员身份。

  专案二组通过梳理企业人员领用税控盘、自助领票流程中的相关信息,发现已对外开票的3户企业,其办理领票等业务的人员并非税务登记信息中的人员,经过进一步追查,发现为涉案企业办理发票领用业务的人员为周某英、李某容等人。

  专案三组根据企业开票信息,用技术手段锁定某小区A座1303号为S商贸公司的开票地点。经专案组进一步核实,发现该开票地址有一家名为X会计服务公司的代账企业。

  第三步:追查登记信息和发票信息,锁定虚开团伙行踪

  办案人员以7户“变脸”企业税务登记的“四类人员”(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购票员)身份信息和联系电话为主线,通过人员关系、发票信息拓展调查,发现S商贸公司开票的电脑与一家名为Y新材料公司(已走逃)开票时所用电脑相同,继而锁定了该公司办税人员韦某。

  经过对韦某的关联核查,办案人员发现了Z商贸有限公司、L贸易有限公司两家仍处正常经营状态的企业。通过对两户企业进销货物品名、开票时间、纳税申报等信息进行综合研判,发现两企业有虚开重大嫌疑。

  随后,办案人员以Z商贸有限公司、L贸易有限公司开具发票信息为主线,对开票地址、发票信息、企业“四类人员”身份、通信信息等实施拓展调查。最终,经由Z商贸有限公司关联出62户虚开疑点企业;对L贸易有限公司的关联核查,牵出44户疑点企业。

  紧接着,办案人员分别以62户疑点企业和44户疑点企业为目标,运用警税联合作战平台集成数据,综合重点区域涉案人员信息、行踪数据、企业发票领用信息、开具数据等线索,结合虚开高危群体信息和公安部门技侦技术,最终锁定了62户疑点企业背后的违法人员詹某团伙,以及44户疑点企业背后的违法人员杨某团伙。

  第四步:税警联合出击,虚开团伙一网成擒

  专案组随即制订了抓捕方案,并迅速与涉案企业所在地公安、税务等部门联络,准备实施收网行动。

  不久,专案组当场抓获正在进行虚开违法活动的犯罪嫌疑人詹某,该团伙另外一名嫌疑人王某漏网,被警方网上追逃。经查,詹某、王某团伙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通过网络联络的方式,请有关人员伪造人脸,骗过税务机关的实名认证登记程序,随后利用某代账公司注册新办企业,领用发票,对外虚开。今年疫情期间,该团伙利用税务机关提供“非接触式”办税之机,开办47家“空壳”公司,涉嫌为他人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2957份,涉及金额2.8亿元。

  随后,专案组实施收网行动,抓获包括杨某在内的主要犯罪嫌疑人3人。经查,以杨某为首的虚开团伙,采取与詹某团伙相同的作案手法,注册44家“空壳”公司,在没有任何货物购销的情况下,向多家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5206份,涉及金额4.5亿元。

  【案例启示】

  本案是一起较为典型的“技术”型虚开违法案件。违法团伙利用信息技术“变脸”,利用税务机关提供“非接触式”办税服务之机,“骗过”实名认证系统注册成立空壳公司,大肆虚开非法牟利。

  从稽查重点上看,利用空壳公司虚开发票仍是税务稽查的重点。“非接触式”办税,虚假实名认证信息与开票信息的差异已经引起税务稽查的关注。

  从稽查手段上看,税务稽查一是一般采用交替关联核查法,即“以案找人”查找“密切接触者”,以及“由人寻企”查找“疑似病例”,寻找虚开链条,挖出虚开团伙;二是有效利用警税联合作战平台数据,结合金税三期、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以及公安机关大数据信息,综合研判,实现精准追踪,准确锁定犯罪团伙,一网成擒。

  另外,税务风险管理部门已经开始实名办税信息预警与风险防控工作;开始研发可识别图片、图像作伪行为的分析软件;很快会在税控设备上加装GPS或北斗定位系统,防范通过跨区域开票等方式从事虚开违法活动;建立虚开快速关联反应机制,针对团伙虚开行为搭建数据预警模型,加强企业开票信息的监控。因此,类似上述案件中的违法操作,纳税人最好不要再碰,否则会作茧自缚,自食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