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的员工不足30人,是否免征残保金?
日期:2021-01-21
问:某事业单位,2020年12月人员经合并精简后在职职工人员不足30人,2021年是否免征残保金?
答:《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2019年第98号)第四条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根据上述规定,只有企业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才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不包含事业单位。因此,事业单位的员工虽然不足30人,但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