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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2021年这些税收新动向:12366、社保征管方式、个税、发票电子化、住房房租等

日期:2021-01-26

     1. 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2020年12月16日至18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刘昆同志在2020年12月31日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 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改革并下划地方——《刘昆同志在2020年12月31日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3. 通过税收立法授权,适当扩大省级税收管理权限。——《刘昆同志在2020年12月31日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4. 研究适时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刘昆同志在2020年12月31日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5. 积极推进增值税、消费税等税收立法。——《刘昆同志在2020年12月31日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6. 不得自行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不得因社保费征收职责划转使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增加缴费负担。今年所有省份要保持社保费现行征收方式不变。——《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21年1月2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7.7月底前实现企业缴社保费基本能网上办理,年底前实现个人缴费基本能“掌上办理”——《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21年1月2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8.在税务执法领域研究推广“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21年1月2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9.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草案)》。草案规定买卖、技术等合同和证券交易的税率维持不变,降低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货物运输合同和营业账簿的税率,取消许可证照等的印花税税目,同时明确现行印花税税收优惠政策总体不变。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21年1月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10.调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享受方式。河南省部分企业反映,根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只能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不能在分月或分季度预缴时享受,影响了企业资金流动,不利于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议优化相关申报系统和流程,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享受方式,由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调整为分月或分季度预缴时享受。(拟转办部门: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收集转办部分意见建议情况的通报》

  11.对“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等涉及财税行业的条款进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12.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行政确认、税收减免等依申请的税务事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时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税务机关清楚告知、纳税人诚信守诺为重点,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明确、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税收治理模式,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解决纳税人办事繁、办税难等问题,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税总发〔2020〕74号

  13.2021年5月1日起试行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包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打印内容出现压线或者出格的,若内容清晰完整,无需退还重新开具。”等一些实务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公告2020年第23号

  14.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全面推开电子专票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相同。没有了发票章、只有一联、丢失发票处理简化等实务问题。

  15.两类人个税预扣预缴方法发生变化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即,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对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比照上述规定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9号

  16.建成并上线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逐步稳妥扩大改革试点范围。充分发挥增值税发票等税收大数据优势,深化税收经济分析,打造权威性、可信度高的税收经济指数,进一步提高数据服务大局的能力。——1月8日,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17.全国税务服务热线12366将归并到1234512366将按照“7×24小时”人工服务的标准,科学匹配12366的人工服务人员,为纳税人提供“7×24小时”不间断的服务。——1月7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关于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