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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小规模纳税人执行口径10大误区

日期:2021-04-17

      误区1: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45万元是超过部分纳税。

  正解: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45万元,需要就销售额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误区2: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15万元但季度销售额不超45万元一定否免征增值税。

  正解:如果是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那么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的当月是无法享受免税的;如果是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那么季度中某一个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季度售额不超过45万元的,是可以按规定享受免税的。

  误区3: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税的销售额是分别计算。

  正解:小规模纳税人以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合并计算销售额,判断是否达到免税标准。

  误区4: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不能享受免税政策。

  正解:小规模纳税人的合计月(季)销售额未超过免税标准的,其包含销售不动产在内的所有销售额均可享受免税政策。小规模纳税人的合计月(季)销售额超过免税标准的,其销售不动产取得的销售额不能享受免税政策。但在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免税标准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可享受免税政策。

  误区5: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其免税销售额为差额前的销售额。

  正解: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余额为销售额,确定其是否可享受免税政策。但是这里需要注意,有扣除项目的小规模纳税人,判断其转一般纳税人的年应税销售额标准是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即按差额前的销售额判断是否超过500万元。

  误区6: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一年内可分别选择按月或者按季纳税。

  正解: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选择实行按月纳税或按季纳税。但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误区7:小规模纳税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方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可免征增值税。

  正解:只有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包括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误区8: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在预缴地实现的月(季)销售额未超过免税标准的,均无需预缴。

  正解:根据文件规定,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如: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等,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季)销售额未超过免税标准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也无需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已经预缴税款的,可以向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即该政策只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仍需按规定进行预缴。

  误区9:适用免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免税销售额均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栏。

  正解:适用免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若月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则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具体为:

  (1)纳税人登记注册类型为“个体”的,填写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2)纳税人登记注册类型非“个体”的,填写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

  误区10:按月纳税的建筑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在同一个预缴地有多个项目,每个项目不超15万元,无需预缴。

  正解:同一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辖区内有多个项目的,按照所有项目当月总销售额判断是否超过15万元。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