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财税聚焦 > 热点实务 > 正文

残疾人个人所得税有哪些优惠政策?

日期:2021-04-25

  问:您好!我是山西企业,请问残疾人个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我省个人所得税减征政策的通知》(晋政发[2020]3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现将我省个人所得税减征政策明确如下: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取得的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减征90%,但减征税额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纳税人同时符合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两种以上身份的,不能重复享受。

  根据上述规定,残疾人个人所得税可按上述政策享受减征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