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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发票终落网

日期:2021-04-25

  【案情简介】

  优化营商环境的“放管服”新政,却成了不法分子“钻空子”的手段。平谷区国税局近日公布,在2017年的打击虚开发票行动中,查出一起亿元虚开发票大案,为国家挽回税收损失1931.76万元。

  据介绍,2017年2月,平谷国税局稽查局接到税务总局“北京中建盛泰贸易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发票”案源,涉案金额11363.27万元,涉案税额1931.76万元。在对其下游企业北京某有限公司进行拓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法人韩某通过发票中间人杜某购买北京某贸易有限公司11张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97万元,税额17万元。经过约谈,韩某积极配合税务、公安部门破获了“某贸易有限公司虚开发票”案,抓捕主犯张某和3名发票中间人,为国家挽回税收损失1931.76万元。

  “为了一点蝇头小利铤而走险从违法犯罪分子手中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缴纳了17万元罚款,还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我真是悔不当初。”韩某现身说法,并现场宣读了“拒绝虚开 诚信经营”承诺书。据了解,2017年,全国虚开发票势头严重,虚开发票案呈现高发现象。以北京为例,2017年,北京国税共对3526户企业立案检查,定性虚开(含接受虚开)发票37.15万份,涉及金额546.32亿元,抓捕涉案嫌疑人328人。“主要原因是不法分子钻政策红利,利用‘放管服’政策对纳税人的便利四处成立公司,快速虚开增值税发票。”平谷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此,北京税务部门组建了跨区联动检查团队,对虚开发票上下游企业实施联动检查。

  根据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属于重大税收违法行为,被纳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的纳税人,不仅其纳税信用等级将被直接评定为“D”级,还会被列入联合惩治的“黑名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申请政府性资金支持等方面被禁止或限制。

  【案例启示】

  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为可以抵扣税款,所以它的含金量很高,难免会被犯罪分子盯上。捍卫国家税收秩序,严厉打击骗税犯罪团伙,将是一场长期的较量。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总局将会同公安、海关、央行等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跨部门、跨区域打击虚开骗税专项行动,集中精干力量“查大案、办铁案”,营造全社会协税护税、共同打击虚开骗税违法行为的良好氛围。那些想投机取巧不当得利的,就别抱侥幸心理耍小聪明了。用踏踏实实劳动挣踏踏实实的钱,比啥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