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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为高管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可以税前扣除吗?

日期:2021-05-15

  基于公司负担考虑,公司只为本公司高管缴纳了补充养老保险,可以全额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只给高管缴纳补充养老保险,并不是全员缴纳,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这部分补充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