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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保险公司的赔偿如何进行账务处理?是否涉及增值税?

日期:2021-06-15

  公司的设备毁损,收到保险赔款,需要缴纳增值税吗?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怎么进行账务处理?

  答:《企业会计准则》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1901-待处理财产损溢”该科目是核算企业在清查资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的盘盈、盘亏和毁损的价值。物资在运输途中发生的非正常短缺与损耗,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盘亏、毁损的各种材料、产成品、商品、生物资产等,盘亏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消耗性生物资产”、“固定资产”等科目。材料、产成品、商品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还应同时结转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处理。

  盘亏、毁损的各项资产,按管理权限经批准后处理时,按照残料价值,借“原材料”等科目,按可回收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借“其他应收款”科目,按本科目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借方差额,借记“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等科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条款失效]》(财税[2016]36号)附件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上述规定,获取的保险赔款,不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涉及增值税。收到赔款的账务处理如下: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按照管理权限经批准后转入管理费用或者营业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