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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如何享受?

日期:2021-06-15

  我公司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增值税可以享受即征即退吗?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第四条规定,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方法:

  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

  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17%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可以按上述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提示:自2019年4月1日起销售软件税率降至13%。公式中涉及税率17%目前均为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