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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当期如何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日期:2021-06-16

  我公司是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由于销售额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公司选择在6月1日由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如何进行纳税申报,如何享受免税政策?

  答:根据减税降费政策即问即答(2021年第二期)第八问:“我公司目前属于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随着经营规模扩大,计划在5月份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6月1日生效。请问我公司二季度的申报应如何办理?答:你公司需要在7月份申报期内办理两项申报业务:一是办理6月税款所属期的一般纳税人申报;二是办理4-5月税款所属期的小规模纳税人申报。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按季申报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在季度中间由小规模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其对应的小规模季度属期申报(即你公司4-5月所属期的申报),均统一以季度销售额45万元的标准来判断是否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即,如果你公司4-5月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仍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优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因在季度中间成立或注销而导致当期实际经营期不足1个季度,当期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需要在7月份征期内办理两项申报业务:一是办理6月税款所属期的一般纳税人申报;二是办理4-5月税款所属期的小规模纳税人申报;且企业在申报4-5月份增值税时,若4-5月的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则可以享受按季不超过45万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