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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预交的所得税年度申报带不出数据怎么办?

日期:2021-06-16

  季度填报了异地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不能带出相关数据,也不能进行手动填写,这是什么原因?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填表说明,第15行“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填报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按照税收规定已经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年累计金额。

  根据上述规定,请核实在季度预缴时是否将异地预交的税款填写到正确的栏次,若填写有误,需要先更正季度申报表,然后再重新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