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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纳税筹划之优选经营模式

日期:2021-10-20

  房产税有两种计算方式:一是从价计征;二是从租计征。在房产租金较高而房产原值较低的情况下,如果企业将房产出租,则计算得出的税款较高。此时,企业可以与承租方协商,将出租转换为其他形式的经营,采用从价计征的方式计算缴纳房产税,从而降低税负。

  甲公司是一家内资企业,拥有一处闲置库房,原值1 000万元,净值800万元,乙公司拟承租该库房,初步商定年租金为80万元。甲公司所在地区房产税从价计征扣除比例为30%。对于这项业务,甲公司应如何进行纳税筹划呢?

  如果甲公司将出租业务转换为仓储业务,即甲公司和乙公司协商,将房屋的租赁改为仓储,即由甲公司代为保管乙公司原准备承租房屋后拟存放的物品,乙公司支付仓储费。

  (1)筹划之前,甲公司从租计征房产税:

  甲公司出租库房每年应纳房产税=80×12%=9.6(万元)

  (2)筹划之后,房产税改为从价计征:

  甲公司仓储业务每年应纳房产税=1 000×(1-30%)×1.2%=8.4(万元)

  筹划后节约的税款=9.6-8.4=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