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公告:“存取现金5万元以上须登记来源或用途”的办法,暂缓实施
日期:2022-02-22
2月21日,央行公告:原定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的《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令〔2022〕第1号)因技术原因暂缓施行。相关业务按原规定办理。
全文如下:
公告(附答记者问)
原定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的《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令〔2022〕第1号)因技术原因暂缓施行。相关业务按原规定办理。
答记者问
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暂缓实施《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令〔2022〕第1号,以下简称《办法》)回答了记者提问。
该负责人表示,《办法》发布后,一些中小金融机构提出,《办法》针对不同金融产品和业务模式提出了具体规范和要求,金融机构需要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系统、业务流程,并进行人员培训。为此,经研究,决定暂缓实施《办法》。
人民银行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持续指导金融机构加强反洗钱工作,在防范风险的同时进一步优化为民服务,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资金安全和利益,持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特别是服务好中小微企业,改善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据新华社报道,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1月共同发布的新规——《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从3月1日起实施。
办法明确提出: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了解并登记资金的来源或者用途。
为何推出这一规定?
记者从人民银行有关司局了解到,出台该办法是为了预防和遏制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资金安全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