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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药企业如何设立销售公司

日期:2007-02-09


河南宛淅制药有限公司的张总最近十分困惑,因为面临 2006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公司财务经理告诉他:2006年公司年实现销售收入2亿元,税前会计利润3000万元,均比上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但公司的净利润并没随之增长。原因是公司2006年实际支付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超过了税法规定的税前扣除标准,三项费用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0万元。按照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33%计算,需缴纳企业所得税330万元。要想避免纳税调整多交税款,财务经理建议在编制2007年财务预算时,要严格控制、压缩此类费用。但该公司的张总认为:宛淅制药公司作为一家成长性的医药生产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只有通过有效的广告投放,扩大对外交往,加大业务宣传力度,才能不断开拓新市场、巩固发展原有市场和销售渠道,扩大市场占有率。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发展目标,这三项费用不能压缩,还应该有计划地增加开支。面对超支的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广告费不能税前扣除的困惑,该公司张总咨询了税务师事务所的人员,向他们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
经过注册税务师进一步了解河南宛淅制药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后,得知该公司是一家大型制药企业,内部设有专门销售部门。经过几年的发展,该公司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销售网络,产品销往全国各地。2006年,公司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超过税法规定的扣除比例,主要因为该公司在中央电视台、,各省市电视台、地方报刊等媒体大量投放广告,在许多城市和县城作促销活动,其中还有很多广告费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条件,只能在业务宣传费中列支。鉴于以上情况,注册税务师建议河南宛淅制药公司借鉴国内外大型企业的作法,依托现有市场网络、人力资源,把该企业销售部门分离出去,成立一个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这样一来就多增加了一道销售收入,因增值税是逐环节征税,逐环节抵扣,只就增值部分征税,所以不会增加增值税的税负,公司整体的利润总额也不改变。但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将分别以两家企业的销售收入为依据计算扣除限额,其扣除限额增加十分显著,这样既可解决公司三项费用超支多缴税问题,又可充分利用公司营销人才优势和客户渠道,符合社会化专业分工的要求,有利于企业做大做强。
假设2006年该公司实现销售收入2亿元,企业当年发生的广告费5860万元,业务宣传费183万元,业务招待费 120万元。我们对河南宛淅制药公司接受注册税务师筹划方案前后三项费用的扣除及所得税纳税情况测算如下:
纳税筹划前:
税前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20000 ×3‰+3=63(万元)
超标准列支业务招待费: 120-63=57(万元)
税前准予扣除的广告费: 20000×25%=5000(万元)
超标准列支的广告费: 5860-5000=860(万元)
税前准予扣除的业务宣传费:20000×5‰=100(万元)
超标准列支业务宣传费 :183-100=83(万元)
三项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7+860+83=1000(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1000×33%=330(万元)
纳税筹划方案:
将河南宛淅制药公司所属的销售部门分离出去,单独成立一个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将公司产品以1.6亿元的价格销售给销售公司,销售公司再以2亿元对外销售。假定制药企业与销售公司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分别为55万元、65万元,广告费分别为4260万元、 1600万元,业务宣传费分别为83万元、100万元。
对于制药企业: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16000×3‰+3=51(万元)
广告费扣除限额:16000×25%=4000(万元)
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 16000×5‰=80(万元)
三项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5?51)+(4260? 4000)+(83-80)=267(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267×33%=88.11(万元)
对于销售公司: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20000×3‰+3=63(万元)
广告费扣除限额:20000×8%=1600(万元)
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 20000×5‰=100(万元)
三项费用共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5-63)+(1600?1600)十(100-100)=2(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2×33%=0.66(万元)
对比筹划方案实施前后,制药企业和销售公司整体销售收入和利润没有发生变化,筹划前三项费用纳税调整需补缴企业所得额330万元,纳税筹划后需补缴企业所得额 (88.11+0.66)=88.77(万元),节省企业所得税额241.23万元。
以上只是一种筹划思路,情况相似的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利用税收政策,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进行具体筹划,为企业获取更多的税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