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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办公楼支付给小区业主的赔偿款是否资本化?

日期:2014-04-17

 

  问:我单位建设办公楼打桩时,造成附近小区楼房有裂缝。需对小区业主赔偿,请问该赔偿款能否税前扣除?该赔偿款是应计入在建工程科目还是营业外支出科目?

  答:《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定:

  6711 营业外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净支出,包括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在核算时,应将其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