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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人员的福利费和研发辅助人员的劳务费是否可记入研发费用?

日期:2015-01-09

  我公司研发人员发生的福利费和研发中心试验部门发生的外聘劳务人员劳务费用能否记入研发费用?

  答:《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06)》第二条规定,职工薪酬包括:

  (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二)职工福利费;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财企〔2007〕194号)第一条规定,企业研发费用(即原“技术开发费”),指企业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二)企业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根据上述规定,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可以计入研发费用,职工福利费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