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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年度事项引起的纳税差异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日期:2015-01-16

  问:企业经中介做过财务年审后,因尚未进行所得税汇算,报表中的所得税与实际缴纳不符。因涉及跨年度的经济业务,是否使用“以前年度损益”科目?账务如何处理?

  答:《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6901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现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涉及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也可以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调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减少以前年度亏损,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调整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增加以前年度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增加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等科目;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减少的所得税费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根据上述规定,账务处理如下:

  (1)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增加的所得税费用: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减少的所得税费用: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