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公司将公司名下房产过户给投资者是否须缴税?
日期:2015-06-09
问:公司老板是一人有限公司的投资者,因经营亏损,老板于10月份办理了税务和工商的注销手续,现老板申请将房产由公司名下过户至个人名下,此业务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答:《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第52号令)第五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一)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因此,一人有限公司将公司名下的房产过户给投资者,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应当按照“销售不动产”税目缴纳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