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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产行为税房产税新申报表:变在哪?怎么填”

日期:2015-11-14

  “财产行为税房产税新申报表:变在哪?怎么填”

  1.《房产税纳税申报表》为房产税纳税申报表主表。本表包括3个附表:《房产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和《从租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其中,《房产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和《房产税纳税申报表(汇总版)》(适用申报房产数量大于10个的纳税人)为本次新增。

  《房产税纳税申报表》在纳税人首次申报或变更申报时提交《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和《从租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后,由系统自动生成。如果有减免税项目的,还会同时自动生成《房产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无需纳税人手工填写,仅需签章确认。后续申报,纳税人税源明细无变更的,税务机关提供免填单服务,根据纳税人识别号,系统根据当期有效的房产税源明细信息自动生成本表,纳税人签章确认即可完成申报。

  2.《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和《从租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均为《房产税纳税申报表》及《房产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的明细附表。同一产权证有多幢(个)房产的或无产权证的房产,每幢(个)房产填写一张表,纳税人不得将多幢房产合并成一条记录填写。

  ①从价计征房产税的纳税人首次进行纳税申报时,需要申报其全部房产的相关信息,此后办理纳税申报时,如果纳税人的房产及减免税等相关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可仅对上次申报信息进行确认;发生变化的,仅就变化的内容进行填写。

  “房产原值”为必填栏次,应填写房产的全部房产原值,包括分摊的应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与房产不可分割的设备设施的原值、房产中已出租部分的原值以及房产中减免税部分的原值。

  ②从租申报的纳税人每次申报时均需填报《从租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

  房产有出租情形的,纳税人必须先填写《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再填写《从租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有关信息,且应与从价计征房产税明细申报信息关联并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