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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过户前交易取消的,可退还已纳契税

日期:2016-03-07

    签了购房合同、申报缴纳了契税,临过户却被告知终止交易,这种情况下契税可退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购房人办理退房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32号)规定,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纳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纳契税。
    因此,尚未办理房产交易过户的,所缴纳的契税是可以全额依申请办理退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