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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办法
颁布时间:2005-10-18 来源:纳税服务网
经国务院决定,对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采购国产设备,如该类设备属免税范围,可全额退还国产设备增值税。外商投资企业所在地国家税务局负责国产设备的登记、退税、监管、核销工作。其主要方法如下:
一、享受退税的范围和条件
1.享受国产设备退税的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已经办理税务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已投入的资本金必须达到企业投资各方已到位资本金的25%(含)以上。
对外商投资企业下设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但又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分公司(分厂),其以外商投资企业名义采购、自用的国产设备,由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申报办理退税。外商投资企业下设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分厂)不得申报办理退税。
非增值税纳税人的外商投资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在保税区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其采购的国产设备凡符合本规定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外商投资企业以包工包料方式委托其他企业承建的工程项目,由承建企业采购的国产设备,凡符合本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与承建企业签订委托购买国产设备协议,承建企业凭委托购买国产设备协议和外商投资企业提供的《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登记手册》采购国产设备,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交由外商投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2.享受退税的设备范围。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准予退税的国产设备范围,是指符合原国家计委、原国家经贸委和原外经贸部联合发布的第21号令《外商投资企业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的投资项目,在国内采购的国产设备。
关于执行新《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有关税收问题。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经贸易合作部以第21号令联合发布了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自2002年4月1日起执行,同时废止上述部委1997年发布的老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对执行有关鼓励外商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中涉及适用新、老《指导目录》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1)凡外商投资项目(包括增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在2002年4月1日以后批准的外商投资项目,或者无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环节的,其公司合同、章程或增资申请文件在2002年4月1日以后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外商投资项目,应按新的《指导目录》确定鼓励类型。上述项目中属于按新的《指导目录》确定为鼓励类的外商投资项目,可适用现行规定的鼓励类项目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2)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对2002年4月1日以前批准的外商投资项目,属于按老的《指导目录》确定为鼓励类或限制乙类适用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对符合上述规定的项目,购货合同中列名的随设备购进的部分塑料件、橡胶件、陶瓷件及石化项目用的管材等,也可以退税。
对列入国务院〈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和《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在国内采购的设备,不能享受退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3.享受退税的设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必须是以货币购进的未使用过的国产设备,不包括投资方的实物投资和无形资产投资;
(2)必须是在税务机关核定退税投资总额内且1999年9月1日以后购进的国产设备。国产设备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生产的设备。核定退税投资总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核定退税投资总额=投资各方的货币投资总额-已购免税进口设备总值
二、登记管理
1.凡符合退税范围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履行每份国产设备采购合同第一次购买国产设备前,应持《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登记手册》(格式附后,以下简称“登记手册”,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印制),并附以下资料到其主管退税税务机关申请办理购进国产设备的登记备案手续: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木复印件;
(2)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出口退税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企业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合同童程协议复印件;
(5)外经贸部项目批准书复印件;
(6)进口设备清单;
(7)投资方实物投资原始凭证复印件;
(8)国产设备供货合同复印件;
(9)验资报告;
(10)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主管退税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申请后,根据企业申请情况,如实填写登记手册,并加盖公章后交外商投资企业。
3.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应建立台帐,将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总额、拟购进国产设备名称、数量、金额等有关情况登记造册,并输入计算机。
4.外商投资企业因故未能执行购销合同的,应持原登记手册到主管退税税务机关办理注销手续,税务机关应注销相应的台帐记录。
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登记手册(封面)
手册号:
企业名称(盖章)
合同号:
×××国家税务局印刷
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投资情况登记表
续表一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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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总额 |
万美元 | |||
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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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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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开办投资 |
万美元 | |
批准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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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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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投资 |
万美元 | |
成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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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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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退税投资总额 |
万元 万美元 | |
纳税人识别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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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税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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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已购进国产设备总额 |
万元 万美元 | |
投资总额 |
万美元 万美元 万美元 万美元 万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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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计划购进国产设备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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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 货币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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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退税税务机关意见: | ||||
2 实物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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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无形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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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审批人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
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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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因投资需要,需采购国产自用设备,现提出采购申请。 申请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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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主管出口退税税务机关签章意见,供企业据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货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据以开具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章)缴款书。 |
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验收情况登记表
续表二 金额单位:元
供货企业名称 |
采购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增值税专用发票号码 |
专用缴款书号码 |
到货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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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表由外商投资企业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