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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关征收的纳税义务人多缴税款及应付利息办理退库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4-11-24  发文字号:财库[2004]169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大连、青岛、宁波、厦门市中心支行,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国务院令[2003]392号,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做好海关系统所征收的纳税义务人多缴税款和应付利息的退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纳税义务人发现多缴税款并在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申请退还的,经海关核实后,在退付多征税款的同时,还应退还多征税款部分所产生的利息。应退利息按海关填发“收入退还书”之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储蓄存款利息率计算。计算应退利息的期限从纳税义务人缴纳税款之日(以收款银行办理收款业务的时间为准)起至海关填发“收入退还书”之日止。    二、为保证应退税款和利息及时、准确地退还纳税义务人,海关对纳税义务人的 退税申请以及原专用缴款书等有关单证进行审核确认后,应在审核批准后的3个工作 日内开具“收入退还书”,并负责将“收入退还书”、退税申请书(格式详见附件1、2)以及原专用缴款书复印件送达当地国库办理退库。    国库收到海关提交的“收入退还书”以及相关凭证后,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库会计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银发[2002]302号)的有关规定,在当日(最迟不得超过下一个工作日)审核办理,并将应退税款及利息直接退至退税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纳税义务人原通过现金缴税确需退付现金的,海关应分纳税义务人逐笔填开“收入退还书”,并加盖“退付现金”戳记,加盖海关印鉴,同时注明原专用缴款书号码和纳税义务人有效身份证明号码,并在收到国库反馈给海关的“收入退还书”相关联次后,书面通知(格式详见附件3)纳税义务人到指定银行领取退税款。各级国库和海关应当本着方便纳税义务人的原则,与当地金融机构协商确定现金退税指定银行。    书面通知应包括领取退税的纳税义务人名称、退税金额、办理退库时“收入退还书”的字号、指定取款银行的名称和地址等内容,并在通知中注明“纳税义务人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的3个月内,到指定取款银行领取退税款”,以及“到指定银行领取退税,须持本通知,原专用缴款书复印件和有效身份证明”等告知事项。    四、应退税款及利息,统一采用冲减原征税收入入库科目的办法,从征税入库收入中退付。    五、各级海关和有关国库应建立严密的重要凭证传递登记、稽查制度,加强配合,共同做好税款退付工作,确保应退税款及利息收入及时退给纳税义务人。退税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各地应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    特此通知。  附件1:转账退税申请书(格式)                                  编号:    ______海关:    根据你关签发的税款专用缴款书(编号: ),本纳税义务人已按规定缴纳税款。按照有关规定,现申请退税(及由此产生的银行利息),请予核准。    1、已缴税款金额:    关税__元,增值税__元,消费税__元,……    2、申请退税理由:    3、申请退还金额:    关税__元,增值税__元,消费税__元,……    4、申请人名称:    5、开户银行:    6、开户银行账号:                              申请人签章:                              年  月   日    申请人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注:《转账退税申请书》一式二联,第一联随原缴款书复印件送国库,第二联海关留存。    说明: 1、此申请书适用于以银行转账方式退还税款的情况。        2、“申请退还金额”中所涉及的税种应与原税款专用缴款书上所列关税、增值税、消费税或其他实际项目一致。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52条第2款规定,纳税义务人发现多缴税款的,可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4、此申请书需附原税款专用缴款书复印件各一份。        5、此申请书需申请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2:现金退税申请书(格式)                                编号:    ______海关:    根据你关签发的税款专用缴款书(编号: ),本纳税义务人已按规定缴纳税款,按照有关规定现申请退税(及由此产生的银行利息),请予核准。    1、已缴税款金额:    关税__元,增值税__元,消费税__元,……    2、申请退税理由:    3、申请退还金额:    关税__元,增值税__元,消费税__元,……    4、取款人姓名:    5、取款人单位:    6、取款人有效身份证明号码:                             申请人签章: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注:《现金退税申请书》一式二联,第一联随原缴款书复印件送国库,第二联海关留存。    说明:1、此申请书适用于纳税义务人以现金方式缴款,现要求直接退付现金的情况。       2、“申请退还金额”中所涉及的税种应与原税款专用缴款书上所列关税、 增值税、消费税或其他实际项目一致。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52条第2款规定,纳人发现多缴税款的,可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4、此申请书需附原税款专用缴款书复印件各一份。       5、此申请书需申请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现金退税领款通知书(格式)                                 编号:    _______(单位或个人):    你单位提交的“现金退税申请书”(编号,……)已经核准,请取款人在接到本通知3个月内,持本通知、取款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原税款专用缴款书,到以下指定取款银行领取退税款。    退税金额:    取款人姓名:    “收入退还书”字号:    取款银行名称:    取款银行地址:                              海关签章:                              年   月  日    海关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