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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9号
颁布时间:2010-12-21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19号公告《关于企业取得财产转让等所得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对纳税人取得的非货币性收入应一次性确认收入问题予以明确。笔者认为需注意以下几点:
一、一次性确认收入的情形
企业取得财产(包括各类资产、股权、债权等)转让收入、债务重组收入、接受捐赠收入、无法偿付的应付款收入等,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非货币形式体现,除另有规定外,均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以上收入的确认如另有特殊规定,从特殊规定。
二、执行时间问题
(一)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发布之日为2010年10月27日,实际上是从2010年11月26日执行。符合规范性文件发布执行的规定。
(二)以前年度业务的执行问题。
分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2008年1月1日至本公告施行前,上述收入计算的所得,已分5年平均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的,在公告发布后,对尚未计算纳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应一次性作为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如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有特殊规定,如已分5年确认,也不作追溯调整,只把余下的收入直接确认为当期收入。
第二个阶段,2008年1月1日前已按照旧制度的规定分5年递延纳税的企业,可以继续执行到5年为止。
政策规定: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264号)文件第二条关于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和损失的所得税处理问题第(二)项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和下放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82号)规定精神,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发生的转让、处置持有5年以上的股权投资所得、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转让所得、债务重组所得和捐赠所得,占当年应纳税所得50%及以上的,可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该项政策规定为企业取得2007年度规定条件下的四项所得分5年分期确认收入提供了政策依据。
?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二条关于递延所得的处理规定:“企业按原税法规定已作递延所得确认的项目,其余额可在原规定的递延期间的剩余期间内继续均匀计入各纳税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对已按原税法规定做递延所得确认处理的,尚未确定完的收入仍可于余下的年度内确认收入纳税。
三、几种可递延确认收入的情况
(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规定第六条企业重组符合本通知第五条规定条件的,交易各方对其交易中的股权支付部分,可以按以下规定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一)企业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占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以上,可以在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发生债权转股权业务,对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暂不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以原债权的计税基础确定。企业的其他相关所得税事项保持不变。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第七条企业发生涉及中国境内与境外之间(包括港澳台地区)的股权和资产收购交易,除应符合本通知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才可选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三)居民企业以其拥有的资产或股权向其100%直接控股的非居民企业进行投资;第八条进一步解释称,本通知第七条第(三)项所指的居民企业以其拥有的资产或股权向其100%直接控股关系的非居民企业进行投资,其资产或股权转让收益如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可以在10个纳税年度内均匀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第二条对企业取得的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应按以下方式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四)企业从规划搬迁次年起的五年内,其取得的搬迁收入或处置收入暂不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在五年期内完成搬迁的,企业搬迁收入按上述规定处理。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西合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取得补偿款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18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权责发生制原则,广西合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未来煤矿开采期间因增加排水或防止浸没支出等而获得的补偿款,应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直线法在取得补偿款当年及以后的10年内分期计入应纳税所得,如实际开采年限短于10年,应在最后一个开采年度将尚未计入应纳税所得的赔偿款全部计入应纳税所得。
注:其他类似企业取得的补偿款是否可比照执行?文件只对广西合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作出了批复,笔者认为,如条件完全一致,可以比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