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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2001年第20号关于发布《2002年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进口税税率表》的公告
颁布时间:2001-12-29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2001年第20号
《2002年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进口税税率表》已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对2002年1月1日前已携运或邮递进境、1月1日后办理海关征税手续的物品,按2002年税率执行。
附件:2002年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进口税税率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