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财税工具 > 税收法规 > 正文

海关总署2005年第7号关于进口烟煤实行暂定关税税率的公告

颁布时间:2005-03-31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2005年第7号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5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对其他烟煤(税则号列27011290)进口关税实行3%的暂定税率。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