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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04年《自动进口许可机电产品目录》的公告
颁布时间:2003-12-09 发文字号:商务部、海关总署2003年第71号
根据我国加入WTO议定书的承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第10号令》,现发布2004年《自动进口许可机电产品目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原外经贸部、海关总署2002年第62号公告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自动进口许可机电产品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00三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