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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安徽省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5-05-26  发文字号:财税[2005]80号

安徽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决定,自2005年5月1日起,将你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统一提高至每吨2元。     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