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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管道煤气集资费初装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2-03-10  发文字号:晋地税税一发[2002]11号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管道煤气集资费(初装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0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二OO二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