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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股份制试点企业国有股权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时间:1994-03-11 发文字号:国资企发[1994]9号
国务院各部委、 各直属机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办公室、处):
近年来,国有企业股份制试点工作已在很大范围内铺开,各地、各部门在试点企
业国有股权管理方面积累了很多经验,同时也遇到了不少问题。根据各地、各部门的
要求,我们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了《股份制试点企业国有股权管理的实施意见》
(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经过征求国务院有关部委、中国证监会、部分地方国有资
产管理部门及股份制试点企业的意见, 并提交1993年9月在镇江召开的"全国股份制
试点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座谈会" 和1994年1月在沈阳召开的"股份制企业国有股
权管理座谈会"讨论,前后进行了若干次修改。《实施意见》对必须解决而又能够解
决的问题作出了政策规定;对条件尚未成熟、一时难以解决的疑难问题,也提出了临
时性对策,以便在实践中经过探索加以逐步解决。
现将《股份制试点企业国有股权管理的实施意见》发给你们,请在股份制试点工
作中参照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有何建议,望及时报告我局。附件:股份制试
点企业国有股权管理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