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财税工具 > 山西地税法规 > 正文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达2006年契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征收经费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6-10-12  发文字号:晋地税函〔2006〕249号

市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强化契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征管工作,加快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进程,促进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和省财政厅晋财行[2006]302号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分配你市2006年“三税”征管经费   万元,其中:专项补助      县局   万元。此款列2006年 “1619其他部门事业费”项下“拨入经费---农税征收经费”科目执行。
各市接文后,请严格按《农业税收征收经费管理办法》规定开支范围使用此项资金,保证专款专用。


附件:2006年契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征管经费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