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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阳泉市燕龛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符合技术改造国产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颁布时间:2006-10-19 发文字号:晋地税函〔2006〕258号
阳泉市地方税务局:税主体资格的批复
你局《关于对阳泉市燕龛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项目的认定报告》(阳地税发[2006]145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阳泉市燕龛煤炭有限责任公司120万吨矿井二期技术改造项目,已经山西省经济委员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确认书》(晋经投[2006]7号)认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该项目的具体改造内容为购置掘进机、带式伸缩机、综掘机、干式变压器、采煤机、刮板输送机等设备,国产设备投资额4615万元人民币。经审核,该企业符合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主体资格,请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字[1999]29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13号)的规定据实
办理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