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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6-01-10 发文字号:晋国税发〔2006〕5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发的通知》(国税发[2005]20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
国税发〔2005〕20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进一步完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按照“明确主体,规范程序,优化服务,提高质量”的工作要求,现将修订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