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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超经营范围的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批复

颁布时间:2006-10-24  发文字号:晋国税发〔2006〕172号

太原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超经营范围的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请示》〔并国发(2006)28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意见。对符合代开条件小规模纳税人的超经营范围的应税行为,可依据现行规定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特此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