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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公司申请减免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颁布时间:2006-04-04  发文字号:晋国税函〔2006〕142号

忻州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公司《关于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减免的申请》(河电财[2006]40号),现批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001号)第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以及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执行<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国税函[2005]50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免征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公司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所减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全部用于该企业在河曲当地二期工程的投资建设。     特此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