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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山西昆明烟草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立项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6-04-21 发文字号:晋国税函〔2006〕201号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近接山西昆明烟草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申请》(晋昆烟[2006]8号)。山西昆明烟草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工房技术改造项目经山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于2003年12月以晋经贸投资专字[2003]267号批复,并于2005年12月31日取得山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核发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确认书》(编号:晋经投[2005]62号)。该技术改造项目国产设备投资额为7526.04万元,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财税字〔1999〕29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国税发〔2000〕13号)的有关规定,经对该企业上报资料进行审核,准予山西昆明烟草有限责任公司上述技术改造项目利用企业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的国产设备(详见附件)抵免企业所得税。
请你局具体核实办理有关抵免事宜。
附件:山西昆明烟草有限责任公司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