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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亚宝药业太原制药有限公司2005年度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立项的批复
颁布时间:2006-04-21 发文字号:晋国税函〔2006〕203号
太原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亚宝药业太原制药有限公司2005年度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立项的的请示》(并国税发〔2005〕480号)收悉。亚宝药业太原制药有限公司2005年8月报山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以晋经投资备字[2005]117号、晋经投资备字[2005]118号备案的固体制剂车间GMP技术改造项目和小容量注射剂GMP技术改造项目,于2005年9月8日分别取得山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核发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确认书》(晋经投[2005]23号、晋经投[2005]24号)。两项目总投资分别为3562万元、3126万元,其中国产设备投资额分别为1172.84万元、695.63万元,资金来源均为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财税字〔1999〕29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国税发〔2000〕13号)的有关规定,同意你局意见。
请你局按照山西省国家税务局晋国税所发〔2000〕96号文件规定,审查核实并计算亚宝药业太原制药有限公司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国产设备投资额(详见附件)和新增企业所得税,办理具体抵免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