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财税工具 > 山西国税法规 > 正文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超过认证抵扣期换票问题的批复
颁布时间:2006-08-08 发文字号:晋国税函〔2006〕340号
临汾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超过认证抵扣期换票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企业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因填开错误无法认证,按规定从销货方通过换票重新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允许在规定的认证期限内认证抵扣。
特此批复。
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财税工具 > 山西国税法规 > 正文
颁布时间:2006-08-08 发文字号:晋国税函〔2006〕340号
临汾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超过认证抵扣期换票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企业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因填开错误无法认证,按规定从销货方通过换票重新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允许在规定的认证期限内认证抵扣。
特此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