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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山西同方煤炭储运销实业有限公司减免企业所得税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6-09-15 发文字号:晋国税函〔2006〕407号
忻州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山西同方煤炭储运销实业有限公司《关于山西同方煤炭储运销实业有限公司减免企业所得税的申请》(同方[2006]5号)。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94]财税字第00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的通知》(财税[2006]1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将山西同方煤炭储运销实业有限公司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同意自2006年起至2008年止三年内免征山西同方煤炭储运销实业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请你局认真做好企业免税期间的后续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