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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山西阳河公路神池收费有限公司减免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6-11-08  发文字号:晋国税函〔2006〕456号

忻州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山西阳河公路神池收费有限公司《关于政策性减免企业所得税的申请报告》(晋阳河收费办〔2006〕1号)。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94〕财税字第00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的通知》(财税〔2006〕1号)等文件规定,经审核企业上报的有关资料,现将山西阳河公路神池收费有限公司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同意山西阳河公路神池收费有限公司自2006年起至2008年止三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二、山西阳河公路神池收费有限公司在减免税期间,如享受减免税的条件发生变化,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停止其减免税政策优惠。
    三、请你局认真做好企业免税期间的征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