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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太原市国家税务局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教育储蓄利息所得免税证明单管理办法>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6-12-31  发文字号:晋国税函〔2006〕551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实施办法》下发后,各地税务机关积极探索,认真落实。太原市国家税务局与太原市教育局主动联系,按照精细化和优化服务的要求,制定了《教育储蓄利息所得税免税证明单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了管理工作。现将太原市国家税务局、太原市教育局下发的《教育储蓄利息所得免税证明单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请借鉴并与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主动联系,制定相应的落实办法,把国家制定的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并国税发〔2006339

太原市国家税务局 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

《教育储蓄利息所得免税证明单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国税局、教育局:

现将《太原市国家税务局 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教育储蓄利息所得免税证明单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  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实施办法》的通知(晋国税发〔2005〕178号)

2.证明领用审批单

3.证明发放登记薄

4. “证明”使用情况登记表 

5各县(市)区国税局“证明单”联系部门及人员电话

 

 

                       二ΟΟ六年十二月五日